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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工作许可证申请的新政策---雇主篇

关于工作许可证申请的新政策---雇主篇

    T1 (Tier 1): 高技能人士。

    T2 (Tier 2):有技能人士,需要已得到英國工作職位。

    T3 (Tier 3):低技能人士,用於臨時填補英國勞工市場短缺。

    T4 (Tier 4): 學生

    T5 (Tier 5): 青年交流活動和臨時工作人士,在英國的活動非以經濟利益為目標。

    根據該新政策,T2-T5 類簽證申請人須由雇主或學院提供資助證明(certificate of sponsorship),因此,希望獲得提供該資助證明資格執照的企業或者院校必須在2008101日之前向英國内政部申請相應的許可。在此時限之後仍未獲得該資助證明執照(sponsor licence)的公司,餐館等,其雇用非歐盟國公民的行爲將視爲非法。

    另外,2008111日以後,凡持有該執照之企業,其員工不必再申請相應的工作許可。需要指出,該新政策只針對新的申請者,對在此之前已持有工作許可(work permit)的人士並無任何影響。

    該執照的受理時間平均為6個星期,然而目前極大的申請數量勢必對此時間造成極大的推遲。因此内政部強烈建議廣大雇主,特別是需要在11月,12月和明年1月閒聘用非歐盟囯公民的雇主,儘早申辦該執照。

    如果您需要更詳細的資料,歡迎與本行專業律師聯係。我們將為您量身定做符合您企業發展的申請計劃。

    另外,對於此執照的管理要求十分嚴格,注意事項請密切關注我們網站的更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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